关于“学校发展和改革”课题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9-04-08 浏览次数:269

 一、立项目的

    根据党委院部要求,发展规划处搭建“学校发展和改革”课题立项的平台,目的在学校各级管理部门树立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的理念,形成学习和研究的风气,更新管理手段和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同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破解学校发展和改革中的难题,为学校内涵建设和改革政策的出台奠定基础、提供理论研究准备和智力支持,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二、课题指南的确定

   “学校发展和改革”课题主要涉及学校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和具体工作方案设计。受学校委托,一般情况下,每年年初,发展规划处根据校内外日常调研和国内外高教研究的热点,紧密结合学校党政年度工作要点和学校改革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草拟课题指南,初步提出研究要求。经学校党政领导集体确定后,在全校公开发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学校发展和改革”课题立项既面向与课题内容相关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直属系、部)的管理人员,鼓励实行跨部门、跨院系的合作研究;也欢迎关心学校发展,有意愿为学校发展改革出谋划策的教师参与申报。

(二)具体要求

    1.课题指南发布后,与课题相关的职能部门应明确申报的负责人(若开展合作研究,应在协商的基础上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人),组成课题组;对课题有相关研究基础的教师也可组成课题组独立申报。

    2.课题指南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的提示,申报人所申报的课题题目可以有所改变,但必须围绕课题指南的目录范围,并在题目中注明课题所对应的指南编号,没有对应指南的项目,不予受理。

    3.课题选题要求一是围绕党政工作要点、学校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二是要有创新思路;三是要有实际应用价值,即课题项目要联系实际,成果能应用于学校发展和改革的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

    4.课题立项以后,课题组应本着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需要,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学校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熟悉有关方针政策、比较国内外高校的成功经验,征询专家意见;避免闭门造车、缺乏实践应用价值。

    5.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为保证课题的有效开展,将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结题时,达到结题条件的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将专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鉴定,符合要求者准予结项;未达结题条件的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一般只延期一次。

    6.课题的成果形式一般是研究报告或专题报告、工作推进计划或方案、程序软件等。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要求在教育研究类的期刊上公开发表,或至少在学校《高教研究》上发表。

四、激励措施

    1.“学校发展和改革”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学校资助课题经费为:重点课题5000元/项;一般课题2000元/项。

    2.“学校发展和改革”课题的工作量积分计算办法参照人事处颁布的《上海电力学院教师工作量积分计算暂行办法》中关于“教研工作量计分办法”执行。课题负责人有责任让每个参与人分享课题的年度分值。

    3.“学校发展和改革”课题结题后,将对优秀结题成果给予一定奖励。

五、管理流程

详见2011328192.doc

                                                        

                                              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