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部(院)、全校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落实长三角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联盟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要求,提升学校发展战略研究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联盟专项课题校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对象需为我校教职工,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副处及以上领导职务、博士学位或曾承担厅局级及以上课题(项目),且为课题实际研究者,有足够时间精力开展研究。
2. 已立项过联盟专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再支持本次申报;项目负责人当年度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3. 课题组需搭建合理人员梯队,确保研究工作有序推进,杜绝简单重复已有研究成果的申报行为。
二、重点研究领域
聚焦行业特色高校发展核心环节,结合学校电力行业特色,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行业高校特色办学发展战略研究;
2. 行业高校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机制;
3. 行业高校特色学科发展建设研究(含电力相关特色学科);
4. 行业高校特色人才培养创新研究;
5. 行业高校有组织的科学研究;
6. 行业高校服务行业发展模式研究(含电力行业及地方新兴产业服务);
7. 行业高校特色师资培养研究。
三、立项与管理
1.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管理,全校推荐立项名额不超过5项,鼓励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报、协作攻关。
2. 学校发展规划处负责校内项目征集、评审、公示工作,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向联盟秘书处推荐。
3.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研究期间学校将跟踪进度,协调解决研究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四、验收与结题
1. 结题成果形式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理论文章等,主持人须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文章,或研究报告获厅级及以上行政单位采用并提供证明。
2. 发表论文需标注“长三角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联盟专项课题资助项目(编号)”,结题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3. 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向发展规划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最多可延期1年,同一项目仅限延期1次,延期申请将报联盟秘书处备案。
4. 结题工作需严格参照《长三角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联盟专项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执行,未按时结题项目将按联盟要求处理。
五、经费管理
1. 立项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支持,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资助方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仅限用于课题相关的图书资料费、调研费、文印费、版面费等,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结题后按要求办理经费结算。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 申报人需填写《长三角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联盟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2. 材料需同时提交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pdf版,以“部门+课题名称+申报人”命名,由所在部门统一汇总后,于2025年11月18日前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3. 邮箱地址:suepfzgh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注明“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联盟专项课题申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莹
联系电话:021-61655027
材料报送地址:临港校区图文中心1109室
附件1-关于印发长三角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联盟专项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11.5.pdf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推荐,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