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电力学院“十二·五”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动态调整相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财〔2013〕31号)和《上海电力学院“十二·五”内涵建设(“085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电院院〔2012〕7号)的有关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专项资金预算动态调整的申报、审批程序作相应规定。
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的动态调整,是指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预算金额的增减或建设内容的变化。原则上每个三级项目(含四级及以下项目)在建设期内只能对预算调整一次,相应程序为:
一、三级项目的预算调整
三级项目是指申请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时的申报项目(项目序号为*-*-*)。三级项目的预算调整涉及三级项目预算金额和建设内容的调整。
原则上,每个项目可在4个时间段(
二、四级及以下项目的预算调整
四级及以下项目是指为三级项目建设的有效开展而设立的子项目(四级项目序号为*-*-*-*,四级以下项目序号以此类推)。四级及以下项目的预算调整不涉及三级项目预算总额和建设内容的调整,只涉及四级及以下项目预算金额和建设内容的调整。其预算调整的相应程序分以下两种情况:
1、四级及以下项目预算金额的调整累计超过所属三级项目原预算金额的30%(含30%)或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需填报《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四级及以下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并在完成校内规定程序的基础上,由“
2、四级及以下项目预算金额的调整累计未超过所属三级项目原预算金额的30%且未超过50万元,学校可自主调整。在完成校内规定程序的基础上,填写《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四级及以下项目)预算调整报备表》(见附件3),由“
附件1:《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三级及以下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
附件2:《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四级及以下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
附件3:《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四级及以下项目)预算调整报备表》
上海电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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