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因公赴台交流工作的通知》(沪委办综[2013]266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因公赴台交流团组按年度赴台计划进行审核管理。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上报2014年度对台交流项目规划的通知》(沪教委港澳台[2013]22号)要求,为不断提高沪台交流的质量和效益,请各学院、各部门本着加强两岸高校学术交流的目的,拟定2014年度对台交流项目规划,申报2014年度对台交流项目。
请相关学院、部门填写《2014年度沪台交流项目规划表》http://fao.web.shiep.edu.cn/zh-cn/detailviewer.asp?categoryid=8&itemid=294,并加盖公章,2013年12月4日前报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hiep_wsc@163.com
我部门将不再受理2014年计划外因公赴台交流团组的申请。
联系人:王老师 13371896473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