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沪教委外〔2012〕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学科建设并紧密结合落实085工程,积极申报上海“海外名师项目”。具体申报标准及申报要求请参见沪教委外〔2012] 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已发至相关二级学院院长的邮箱) 。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要求,物色人选并于2012年4月25日前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邮箱shiep_wsc@163.com
上海电力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