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上海市高校章程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260

  5月29日下午,上海市高校章程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在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市教委袁雯副主任出席,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各高校学校章程工作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等参加会议。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和我校在大会作交流发言。校党委副书记李国荣代表我校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由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徐钦福处长主持,袁雯副主任就本市高校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相关工作进行介绍与要求。袁雯强调,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要认真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建立健全高校章程建设的长效机制,构建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制度基础,规范章程制定程序,加强章程审核。同时,以章程建设为契机,认真清理、修订完善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章程建设系统梳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实现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会上,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张慧红副处长还针对高校章程制定具体工作步骤、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等进行了安排布置。
  李国荣副书记以《依法建章、以章治校,促进高水平有特色电力大学建设》为题作交流发言,对我校章程的制订过程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详细介绍了我校在章程制订过程中的经验与做法。我校大学章程于2007年底着手制订,于2009年底由党代会审议通过。章程的制订过程既是研究、探索、实践的过程,也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发言着重介绍了我校在章程制订过程中努力做到一个“统一”、二个“结合”与一个“沟通”:把章程制订与大学精神建设和学校科学发展统一起来,明确章程制订的目标;把科学研究与实践探索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章程的内容体系;把开门立法与和谐校园建设结合起来,确保章程制订的民主性;同时在制订过程中增进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得到举办单位的指导,确保章程制订的顺利进行。发言还就章程的审议、章程的修订及相应校内规章制度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汇报与交流。我校在章程建设中高效、务实的做法得到了市教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学校将严格按照此次会议要求努力做好章程的完善和实施工作,使章程建设成为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基础。
                                 校办、发展规划处 供稿